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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初期,并无司狱官与监狱制度,监狱管理事务由县厅办理。日明治二十九年(西元-6年)九月警察与监狱事务正式分家,至日治末期,全岛计有监狱八所包括本所三所(台北、台中、台南),支所五所(宜兰、花莲港、新竹、嘉义、高雄),为了司狱官练武需要,除了宜兰与花莲系直接使用当地武德殿外,其他六所皆设有所属之演武场,台中刑务所演武场即为其中之一。
【建筑特色】
台中刑务所演武场建筑主要包含演武场、附属服务空间。楼层数:地上一层;建筑本体墙身材料属RC加强砖造建筑,砖墙、其他材料与砌法─砖墙水泥粉光斩假石,建筑本体屋墙构造:承重墙结构(硬山搁檩)、混合构造(外承重内柱梁)、其他构造特徵─承重墙结构(加强砖造 )。屋顶主体形式为日式「入母屋屋顶」,上半部屋顶面呈前後两坡,下半部屋面呈前後四坡,前後屋面由上而下为完整而连续的一个面。屋身主体构架为古典柱式素面面材,并留出较小尺度的外廊。
其现况周边环境东北侧面林森路西侧为停车场,南侧为附属建筑物,东侧亦为附属建筑物,供武者更衣、淋浴、饮水等相关活动与武道场行政人员与教师使用之行政空间、宿舍等。
参考资料 台闽地区历史建筑资料库网站;震灾地区历史建筑复勘调查报告书网页台闽地区历史建筑资料库网站-b.cro-a/build/basic.asp?area=%FA-%02&b_no=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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