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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起,GATT展开第8回合谈判(乌拉圭回合),1993年12月15日达成最终协议,决议成立「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写WTO),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WTO,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各国并同意GATT与WTO并存一年,其後GATT功能即完全被WTO所取代,使GATT由原先单纯之国际经贸协定转化成为实质之国际组织。GATT多年来扮演国际经贸论坛之角色,自此正式取得法制化与国际组织的地位。尤其与GATT不同的是,WTO争端解决机构所作之裁决对各会员发生拘束力。
WTO的组织架构,最上层为部长会议,其下设总理事会、贸易政策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总理事会之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等机构。
WTO成立後,原为GATT观察员身分的中华民国,改为申请加入WTO,同时立法院成立「财经立法促进社」、「推动参加WTO之立法计画工作小组」等次级团体,从立法方面配合行政单位,共同推动中华民国加入WTO所需进行的法律制度修改。但受限於GATT理事会所作成「先中国,後台湾」的共识,被迫不断推迟入会时程。终在2001年底通过审查,并於200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以「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名义正式成为WTO第144个会员国,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范、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并藉此推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积极参加WTO的多边谈判。
中文关键字:关税暨贸易总协定 , 多边国际组织 , 乌拉圭回合
英文关键字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 International Multilateral Organizations , Uruguay Round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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