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10日,台湾省主席谢东闵在拆开邮包时,被炸弹炸伤左手。当时还有李焕、黄杰等国民党党政要人也收到邮寄的炸弹包裹,但因未直接开启而未受伤。事发後,情治单位采取过滤指纹资料的方式侦办,锁定王幸男涉案,进而逮捕王的亲属好友4人。而原本已不在台湾的王幸男也被迫於1977年1月返台投案,同年1月28日经军事法庭依惩治叛乱条例判处无期徒刑。由於此一事件背後还有台独联盟的策画问题,新闻局曾表示缉捕涉及本案在美国的台独联盟领导人张灿鍙及林振昌等人。
参考资料
〔★薛化元编,《台湾历史年表Ⅱ》,1994〕〔→惩治叛乱条例、谢东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