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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塚

分类: 历史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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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或富家捐地供百姓埋葬之墓地,亦收埋贫无以葬者或无主枯骨遗骸。清朝沿袭前代旧例,曾令各地方府县设立义塚,以收埋无主枯骨,民间有愿捐地助葬者,则予以表扬。清廷治台初期,施行禁止携眷政策,颇多单身移民。一旦在台病故,往往没有亲友可以认埋,丧葬救济成为地方官员迫切的社会课题。各地皆有官民倡导捐置之义塚。

台湾义塚之设,文献可徵者,以1694年(康熙33年)成书的高拱乾《台湾府志》所载之台湾县鬼仔山义塚最早。其它尚有官府捐置、专供埋葬戍守兵弁亡故者,如1777年(乾隆42年)台湾知府蒋元枢设置之台湾县大北门外较场山义塚。亦有在台官员见民人寄停骸罐於寺庙,悬而未葬,心生怜悯而醵金倡置者,如道光年间淡水厅同知玉庚,在厅治南门外巡司埔义塚之西倡建之中塚。

据历史学者戴文锋之研究,清代台湾有纪录可查的义塚高达224所。其它未为文献所载,或年久湮没,或遭侵垦混占者,当不在少数。其中官设29处,民设193处,另有两处为官民合设。官设义塚将近一半(14处)成於乾隆年间,反映乾隆年间汉人移民之开发热潮,且官府致力筹建义塚。民设义塚则以稍晚开发的新竹(66处)、苗栗(42处)两县为多。

清代台湾和义塚制度类同的丧葬救济事业,还有运柩寄棺以及丛葬无主枯骨两种。运柩寄棺之所一般称为厉坛,原本为祭拜鬼魂而设,後来逐渐衍为供死者暂时停衬之所;清代台湾厉坛为数颇多,名称不一,或称南坛、北坛,或曰大众坛、大众庙,或曰万善坛、同善堂等。丛葬无主枯骨是指捡拾遗骸加以埋祭之所,其名称亦颇多,如万善同归、有应公、大众爷、水流公等。

中文关键字:义塚 , 治台政策 , 无主枯骨 , 善堂 , 厉坛

英文关键字gratuitous graves for the anonymous dead , Taiwan-governing policy , the exposed corpse , charity shrine for the homeless spirit , malicious spirit shrine

参考资料

    杵渊义房。1940。《台湾社会事业史》。台北:德友会。梁其姿。1997。《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台北:联经。戴文锋。1991。〈清代台湾的社会救济事业〉。硕士论文,成功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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