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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根据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命令,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派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接收台湾,宣告台湾「光复」。1946年1月国民政府公告将台湾住民「恢复」中华民国国籍,由於对日和约尚未签订,因此引来英国、美国的外交抗议,台湾归属争议正式浮出台面。
1950年6月韩战爆发,美国杜鲁门总统发表声明指出台湾地位未定,下令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实施台湾海峡中立化政策。
1951年9月8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与日本在美国旧金山签订「旧金山和约」(次年生效),日本在和约中明确放弃台湾与澎湖的主权,但未说明让与何国,这是「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起源。其次,由於中华民国是否能够代表中国,遭到部分国家的质疑,因无法与会,而在美国斡旋下,於1952年4月28日与日本签署「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简称中日和约、台北和约),和约第二条规定:依照「旧金山和约」第二条,日本已经放弃对台湾、澎湖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而未说明台湾、澎湖归属中华民国。不过,美国在冷战「围堵政策」的历史结构下,大体上采取支持蒋中正领导的中华民国是中国合法代表的立场,也未挑战其统治台湾的事实。
除了「台湾地位未定论」外,有的学者认为日本既已放弃台湾主权,而中华民国政府统治台湾持续多年并未受到强力挑战,根据「台北合约」或国际法「先占」原则或「时效」原则,已经合法领有台湾;也有部分研究指出,日本既已放弃台湾主权,则台湾主权应该已经归属台湾人民,台湾人民有权决定台湾未来的走向。
中文关键字:「开罗宣言」 , 「波茨坦宣言」 , 「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命令」 , 「旧金山和约」 , 台湾地位未定论
英文关键字Cairo Conference , Potsdam Declaration , 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 General Order no. 1 , Neutralization of Taiwan Strait ,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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