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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判过程中,日方为给李鸿章压力,调派军队占领澎湖;其後李鸿章遭到日本刺客的暗杀而受伤。双方经过五次的谈判,达成协议,条约内容共11款,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大清帝国承认朝鲜为独立自主国;(二)割让辽东半岛与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予日本;(三)大清帝国赔偿日本2亿两;(四)双方批准换约後的二年内,日本准许割让地的人民,任其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限满而未迁徙者,视为日本臣民;台湾限於本约批准後两个月内交接。辽东半岛在俄、德、法三国介入干涉之下,日本被迫同意归还。
其他条文包括: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商可以在通商口岸设立工厂;日本可享受片面最惠国待遇等。
5月8日,清、日双方在山东烟台换约。清廷下令在台所有官员,全部内渡返回大陆。6月初,清廷委派的交割委员李经方,与日方任命台湾首任总督桦山资纪,双方搭乘轮船在三貂澳海面,进行交割手续。台湾绅民反对割让,成立「台湾民主国」进行反抗。
中文关键字:李鸿章 , 伊藤博文 , 李经方 , 桦山资纪 , 台湾民主国
英文关键字Li Hong Zhang , Ido Hirobumi , Li Jing Fang , Kabayama Sukenori , Formosa Republic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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