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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世纪间欧洲所谓公共卫生,仅强调都市规画及卫生工程建设,以public hygiene一词为代表;公众(the public)系指市民阶级或具纳税资格的民众。19世纪以後,受社会主义思潮与民族国家概念影响,德国医师魏肖(Rudolf Virchow)提出社会医学(social medicine)论点,强调社会自主管理与健康为基本人权;民族国家的鼓吹者,更将天赋的健康权视为国家对社会的契约性责任;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主政之德意志帝国政府,根据後者推动中央集权式公卫行政,德文Gesundheitsflege即专指此种机制。细菌学说兴起後,公共卫生学渐与预防医学(preventive medicine)发展相通;原以地域或身分为执行规范之既有公卫概念,转以病菌及罹病特性为控制目标。既往社会医学重视之卫生调查、统计及相关的社会组织与教育普及等,乃逐渐被纳入公卫知识与操作领域中,成为20世纪後多数公卫参与者专擅的领域。
1871年(明治4年)日本医师长与专斋衔命赴欧考察後,建请明治政府学习德国,设立「中央卫生局」,执行具有中央集权色彩的公卫制度。他采撷《庄子?庚桑楚篇》的「卫生」一词,作为Gesundheitsflege的意译,成为日文与中文里西方公共卫生概念与名词之源头。
1895年後,台湾之公卫思想与政策开始随着西方相关发展而进步;其中日治时期的高木友枝、战後的颜春晖等人尤为关键人物。日治初期台湾疫疠横行,公卫机制以防疫为首要目标快速发展,迨1930年代则侧重维持卫生状态与增加医疗服务。以1938年(昭和13年)为界,之前台湾公卫活动内涵与德国社会医学及国家管制概念相通,其後则出现「保健」一词,对译当代公共卫生(public health)之概念,逐渐趋近文士乐的定义。
相较於日本在1938年後放弃卫生警察制并成立厚生省,台湾的公卫机制转变甚为有限,警察课仍为卫生事务主管机关,保健舘及保健妇(公共卫生护士)的设置速度也十分缓慢。受德、日体系之影响,台湾地区向来以中央统筹公共卫生事务为管理基调;日治时期以「警务局卫生课」为主管机关,1945-1971年由「台湾省政府卫生处」取代。两者主要差别,在於取消警察对卫生事务的管辖权,并渐次取消辅助的公医制度。
中文关键字:公共卫生 , 文士乐 , 社会医学 , 预防医学 , 长与专斋
英文关键字Public health , Charles Winslow , social medicine , preventive medicine , Gesundheitsflege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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