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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台中并没有-人所经营的常设娱乐机关,只有-人的台中座及大正馆等设施,虽然-剧有时可利用这些设施演-湾戏剧供本岛人娱乐,但当内地剧的戏院频繁演出之时便无法供-剧演出,只能搭临时舞台,颇为不便之感。然而大正8年(1919) 5月时,台中厅警务课长金子惠教建议当时的壮丁联合会长赖墩,应建立一处完全属於-人的娱乐机关。於是在奔走商议後,此剧场得以成立,兹当满足本市供内台戏演出的需求。」
1919年6月20日,台中第一个由-人自行合资建造的「乐舞台」正式开始营业。自从「乐舞台」开始建立後,中国来的戏班只要来到台中,其演出的场所几乎都在於此,而且往往缔造了票房上满红的成绩。就其历史意义来说,从1919年建立到1937年中日战争前,算是「乐舞台」最风光的时刻。
乐舞台营业的期间内,戏剧的演出是蓬勃发展的,除了京剧、采茶戏、歌仔戏、新剧、电影播放等之外,也提供了非戏剧演出的文化集会作为开会场所。「乐舞台」戏院在此期间扮演着两种重要的角色:
一、迎合采茶戏、歌仔戏,使其得以於台中窜起并造成风潮。
二、提供场地予-人作为集会场所以及新剧演出,使得-知识份子的意识得以在此孕育、成长。
虽说其并非戏院设立之本意,但在无形当中「乐舞台」所担任的「推手」角色,却间接的影响了台中艺文及文化-走向。
台中「乐舞台」戏院在历经了七十五年的风华之後,於1994年因为违建的缘故(背後因素是无意愿经营)而拆除,现已规画为一个简陋的小型停车场,以及一些周遭的商家用地,昔日风光如今只能成为历史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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