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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子戏大约明代以前即已在泉州流行,最初为豪门富室的家班,班主以契约形式收买7、8岁至12、13岁的儿童,年限5-10年,期满「散棚」重组新班,因此能永远维持童伶的演出阵容,适合在内院深闺或7尺见方的小舞台搬演。同时吸收闽南提线傀儡的工架身段,如人物出场的手式有「举手到目眉、拱手到下颏、指手到鼻尖,放手到肚脐」的规矩,以及「相公模」、「糕人身」等特殊的身段。精巧细致的脚步手路、摇曳轻晃的头手动作,其实就是把童伶视为傀儡的「肉傀儡」搬演形式。
童伶长大散棚後,如未丧失演唱条件,可以重新拜师加入以成人演员为主的「上路」和「下南」的班子。三种戏班各有擅演的所谓「十八棚头」,各具特色。即使是相同的剧目,三者在表演形态上,也有一些不同。在中国则将七子戏与「上路」及「下南」班子合称为「梨园戏」。
七子戏约在明末清初时就传入台湾,明末金门人卢若腾(1599-1664年)晚年有〈观戏偶感〉诗记载当时澎湖地区演戏的情形:「无数矮人堂前观,优孟居然叔敖类,插科打诨态转新,竟是收场成底事。」1697年(康熙36年)郁永河〈竹枝词〉:「肩披鬓发耳垂璫,粉面红唇似女郎,马祖宫前锣鼓闹,侏离唱出下南腔。」记载当时民间酬神还愿演戏,男童伶扮演女郎演唱下南腔的情景。清末《澎湖厅志》风俗篇也有:「澎地演戏,俗名七子班。乃系泉、厦传来,演唱所传荔镜传,皆子虚之事。盖此等曲本,最长淫风,男妇聚观殊非雅道。是宜示禁,而准其演唱忠孝节义故事,传统者触目惊心,可歌可泣,於风化不为无稗也。」
日治初期仍然有七子班的演出纪录。1903年(明治36年)的报纸报导,当时流行从泉州厦门一带请来戏班演出,和本地的戏班相互较劲,时常造成轰动。台湾光复之後,不再出现职业七子戏班的演出,然而仍有许多七子戏的剧目转而结合在九甲戏的演出中,且在民间以及政府相关计画中,业余传承与演出从未断绝。
1963年,菲律宾侨界的5个南管社团委托徐祥、李祥石等艺人,来台招募学员学习七子戏,当时一共招收了13名学员,1964年便前往菲律宾,进行4个月的登台演出,之後这个培训班虽告解散,但对台湾七子戏的影响相当深远。其中李祥石在1989年获选为民族艺师;而学员之一的吴素霞也在学成之後投身七子戏的薪传工作,1988年获得教育部颁发民族艺术戏剧薪传奖。
七子戏的代表剧目有《陈三五娘》、《郭华买胭脂》、《高文举》、《朱弁传》等,现多以「折子」的方式演出。
中文关键字:梨园戏 , 上路 , 下南 , 十八棚头 , 南管
英文关键字Nanguan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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