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常识词典网 , 一个专业的常识知识学习网站!
[ Ctrl + D 键 ]收藏本站
世界各国对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者规定的条件不一,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也称实行参保制的国家,要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者必须在生育之前尽参保义务,即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主要以德国、美国、巴西等国为主,并且生育保险包含在医疗保险项目内。 第二类: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这类国家的生育费用由企业雇主或职工所在单位负担,不要求有缴费记录。如前苏联、中国、利比亚、马尔他、布隆迪等国家。 中国在1988年前,基本实行雇主负责制。1988年以后逐步向社会保险制度过渡。中国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规定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婚姻法》的规定,履行结婚手续,其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三类:实行福利制度的国家。这些国家不以是否参保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如瑞士、加拿大、丹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政府规定,只要符合国家公民资格和财产调查手续的妇女,一般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补充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作用: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最主要的作用是:下一篇:银华保本基金怎么样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生小孩后领取生育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