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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巡台御史

分类: 历史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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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专责监察台湾吏治、稽核地方行政的御史。御史之官制,始於西周,自秦汉以後即掌监察、执法等事。1721年(康熙60年)朱一贵事件後,康熙皇帝以台湾为「海外要区,民番杂处,习尚悍戾」,决意设立御史来「表正风俗,稽查弹压」,乃设满、汉御史各一人,从五品,任期一年。1722年首任满、汉巡台御史吴达礼与黄叔璥抵台。1727年(雍正5年)为加重御史的官威,原属於台厦道的学政职权,由巡台汉御史负责,直到1752年(乾隆17年),再交还台湾道。

1731年起,巡台御史一年任满後可在台湾滞留一年,因而形成二年一换。在雍正时期,巡台御史都能尽职,让台湾文武官员的官箴得以整饬。至乾隆年间,满、汉巡台御史互相倾轧,台湾文武各官亦卷入其中,形成文武不合。再者,巡台御史巡视南北二路时,常滥准词讼,又依制设置胥役,颇为扰民;且台湾镇总兵官与台湾道亦有巡阅之责,职责重叠,1740年以後,时有巡台御史因罪遭到革职,或革职留任,朝臣遂有废止巡台御史之议。

1752年巡台御史改为三年一换,并且任满即回北京,不必依规定留驻台湾等候新职。1764年福建布政使颜希,重提废除巡台御史之议,乾隆皇帝不置可否。1781年巡台满汉御史塞岱、雷轮,以办事敷衍被交部议处,乾隆皇帝下令不再派任人选顶替。但直到1787年才经由上谕正式裁撤巡台御史。之後台湾的巡察工作,改由福建省大员轮流来台,职司其事。

中文关键字:朱一贵事件 , 台湾道 , 台湾文武官员 , 福建督抚

参考资料

    余文仪主修。1962年。《续修台湾府志》。「台湾文献丛刊」121。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蒋师辙、薛绍元。1993。《台湾通志》。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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