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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罗妹号事件

分类: 历史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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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年3月9日美国船罗妹号(The Rover)遇暴风飘至在屏东七星岩触礁,船长夫妇及几名船员,在琅峤(今屏东恒春)的库阿鲁上陆,除一名华人水手逃到打狗(今高雄)告官外,其余全部遭杀害。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拜访清国政府闽浙总督吴棠,希望获得帮助,吴棠接受请求。李仙得向福建分巡台澎等处兵备道吴大廷递交备忘录,事先通报他将为调查罗妹号事件进入台湾事宜。李仙得4月18日乘亚士休号抵台,19日与台湾兵备道等人会谈,要求清国出兵蕃地但遭台湾镇总兵刘明灯以「生番凶悍,怕遭不测」为由加以劝阻。於是李仙得自乘亚士休号欲与原住民头目交涉有关自由航行问题但亦遭攻击,失利而回。

  回厦门後,李仙得向清国政府闽浙总督提出抗议,要求追究责任。闽浙总督下令分巡台湾兵备道吴大廷答曰:「生番之地不隶中国版图、难用兵究办」。而此同时,美国政府亦命令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亲赴清国总理衙门,提请关注此事件,同时通告美国海军贝尔(H.H.Bell)提督统率美国亚洲舰队赴台调查该事件。贝尔在六月率领巡洋舰Hartford及Wyoming讨代台湾原住民,6月6日到达打狗港,7日停泊於出事现场的海面,19日181名海军陆战队登陆,由於不熟悉险要的山道和复杂地理,遭原住民以毒箭鸟枪伏击,麦肯基上尉战死,败退而归。

  败退後,李仙得遵从美国政府命令前往北京,与美国公使一同向清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威胁「如果清国政府不承担罗妹号事件的责任,则无妨让英国人占领台湾 」。清政府因惧怕事态扩大,遂责令闽浙总督及台湾道台调查该事件。同年九月,台湾道吴大廷向李仙得照会云:「清国即派文武大员究办,不必劳客军。如欲观察,可乘本国轮船来临」。乃下令台湾总兵刘简青、南路海防兼理番同知王柳庄领兵500名向琅峤出发,李仙得亦同行。但一方面刘总兵以粮秣未到为藉口拖延,一方面清军也畏惧与原住民作战。李仙得观诸情势、知欲待清军解决恐怕机会不大,於是乃偕通事六人和原住民头目卓杞笃(Taketok)面晤交涉。李仙得在10月10日,经过李仙得的通译必麒麟,与十八蕃社酋长卓杞笃(Tooke tok)进行会谈,双方签定亲善盟约。双方约定此後对外国船只将予以保护,而李仙得也被要求约定此後如有漂流船只,须先看有揭红旗在海岸始得登陆。

  此条约经美国政府承认後,即成为正式的国际条约,而且是清朝廷大员陪同美国人合讨原住民所签订的。因此清政府所谓的「生番之地不隶中国版图」也成为日後牡丹社事件的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

    http://paper.udn/udnpaper/PII0002/63434/web/历史月刊电子报2004年9月20日第55期戴天昭,《台湾国际政治史》,前卫出版社,2002。史明,《台湾人四百年史》,草根文化,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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