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常识词典网 , 一个专业的常识知识学习网站!

[ Ctrl + D 键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人文 > 历史

历史

台湾前锋青年协会案

分类: 历史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04-24

阅读 :396

1948年间,洪养召集台籍人士蔡赔川、张守仁、李荣宗、陈森沂等人,在嘉义番路乡瓮内村成立「台湾前锋青年协会」,由洪养担任会长,蔡赔川任组织部主任,张守仁任宣传部主任,陈森沂任活动部主任,李荣宗任总务主任。因受二二八事件刺激,该会主张台湾独立自治,散发告台湾同胞书,呼吁台湾同胞学习印度反抗英国统治的方法,反抗国民政府。1948年8、9月间,洪养遭通缉,逃匿台北市,1952年3月间被捕,警方循供,於4月2日逮捕蔡赔川、林丽峰、李荣宗等8人。1953年1月26日判决,洪养、蔡赔川、张守仁3人以阴谋进行台湾独立自治,判处死刑;林丽峰、李荣宗、陈森沂判刑15年,余3人各判处5年与7年徒刑。

参考资料

    〔★林树枝,《白色恐怖X档案》,1997〕

下一篇:台湾教育令(1919)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台湾同化会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