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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纲:明万历年间,荆州李配有子李通,饱读诗书,十六岁高中举人。因父母年迈求子心切,故早婚娶妻崔氏,美丽贤慧。李通十九岁想进京会试,不识路径,便上街打探试场位置,巧遇同乡张国舅三子张秉仁。两人寒喧,并约定到李家商议应试之事。张秉仁平日仗着父亲权位,仗势欺人,无恶不作。来到李家时,见崔氏貌美,一见倾心。在酒席间,趁李通离席之际,调戏崔氏,崔氏不悦,张秉仁以酒醉为由请辞,并邀李通隔日到张府一叙。不料张秉仁竟在酒中下毒,毒死李通。
李配得知儿子被张秉仁害死,全家悲痛不已,前往府衙控告张秉仁。张秉仁买通黄知府,把李配赶出衙门,又派人强迫崔氏改嫁。崔氏因不敌恶势力,乃要求张秉仁付出一千两银子给李通烧化纸钱,并附带三条件:一、要黄知府为媒。二、叫张秉仁披麻戴孝,将李通灵柩送到坟茔。三、在新房中免去灯火。事成後,崔氏拜别公婆,舍离幼子,强忍心中悲痛,三上其轿方才离去。崔氏进洞房,趁张秉仁上前揭面纱时抽出短刀行刺,不成,自刎而死。
新上任荆州知府孙安,为官刚正清廉,皇上赐红油漆棍专打贪官污吏。孙安上任时,获悉张秉仁父子恶行恶状,以请其过府议事为饵,升堂传讯李配与张秉仁对质,找到证据於是将其绳之以法,李配全家冤屈终於得以伸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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