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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之说怎么看?

分类: 为什么 常识词典 编辑 : 常识 发布 :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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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之说怎么看?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总是那么犀利~~

7 个答案

答案 1:

这段话,我曾经开玩笑的时候和一个关系很好的前辈聊起过,结果他半分钟没说话,我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很紧张地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在想,很有道理啊!然后轮到我愣了。

楼上的昌浩童鞋说,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我以前以为,红玫瑰和白玫瑰也是这样的道理,直到后来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还是这个前辈,聊到他的初恋,他说夫人是当年的校花,因为长得太漂亮,走路总是好多人看她,于是总是喜欢低着头,很害羞。在三十年前的时代,两个人应该算是“惊天动地”的爱情——结婚证都是偷着领的。趁女孩父亲出差,偷过来家里的户口本,两个人办的证。在那个相亲占绝大多数的年代,够浪漫吧?可是这朵千辛万苦朝思暮想娶到手的白玫瑰,在岁月的长河里,也磨灭的差不多了,平淡到了麻木无觉,让人想不到,三十年前的他和她,就是三十年后的他和她。

其实我们在感叹红玫瑰和白玫瑰的同时,我们很少去反思过,是不是因为,不是“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而是“得到的,自己变质了”。娶白玫瑰的时候,白玫瑰一定是床前明月光,但是为什么三十年后,白玫瑰就变成了饭黏子呢?因为岁月磨砺,因为生活艰辛,因为这些外在东西,渐渐把浪漫赶出了门外。但是没娶到的红玫瑰,却永远定格在三十年前,所以永远是心口眉头的那颗朱砂痣。

这个问题直接引出了一个引人争议的问题:是不是再美的浪漫,一定会随着岁月和生活的磨砺而消磨殆尽?想起家中爷爷辈的一对夫妇朋友,夫妇俩在-期间被打成-,历尽艰辛,然而日子再苦,夫妇俩都会在周日的午后,用搪瓷缸子在炉子旁温一杯红茶,坐在板凳上,一同享受太阳和一杯红茶。你能说日子不苦吗?但是依然浪漫。

哪怕家里在十年动乱里,搅合得连一面完整的镜子都没有,但是太太一定每天早晨拿一碗清水做镜,细细梳头给先生看,永远收拾的那么干净,她永远是他的白玫瑰,不会因为岁月的磨难,而甘心让自己变成一颗饭黏子。

每个女人无法决定自己是做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因为长大了总要嫁人,但是女人可以决定,自己是保持“床前明月光”还是变成一颗饭黏子。昨天恰好翻出了母亲在去年立秋时填的词,不免“嘲笑”了她一下:一把年纪了,不是嚷嚷着工作压力大生活压力大嘛,还像小姑娘一样闲情逸致地写诗悲秋?我优雅的半大老太太。

至于我自己,以后也会嫁人,也会好好爱自己未来的先生,也希望自己以后能像母亲一样,无论生活怎样的坎坷和波折,都可以在四十几岁的年龄,照样给先生和孩子一份诗意的床前明月光。

最后是母亲填的小词,和大家一起共勉:

【相见欢】

雪冬去了春红,

太匆匆,

转眼夏荷吹碎起秋风。

花相似,

人非是,

辱和荣,

深叹西路新塚万皆空。

答案 2:

伟大作家或伟大作品的伟大之处,有时候在于能够预言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有时候在于直刺人性的本质。在婚姻家庭中,“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也成为一个“定律”。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

第一,喜新厌旧似乎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不仅是男人,女人也一样。一个男人,自己买辆宝马每天爱如珍宝,但是一旦有能力再买辆波尔舍911,那曾经最宝贵的宝马便一发卖了;一个女人,一件衣服刚买回来时候爱不释手,但没过几天又有新衣服入手的时候,便又移情别恋了。其实我也一样,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情况,所以我觉得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呃……),对吧?对于这样一个“本能”,我觉得是可以通过后天的修行来克服的,比如——学会珍惜、学会感恩。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不展开了。

阅读下面这个段落时,请你时刻摒弃你作为人类的莫名其妙的道德优越感,纯粹的以一个生物繁衍的角度去看,因为毕竟,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它就在那里。好,我们开始:

第二,对于两性之间的“喜新厌旧”(尤其是雄性对于雌性的喜新厌旧),更多还是由雄性的生殖本能决定的。一个常识是,雄性是由雌性演变、分化而来的(也就是说,先有雌性后有雄性),从生物学的角度上讲,雄性出现的最本质目的就有一个——繁殖后代。实际上,这也是任何一个种群的终极目标——神马“实现四个现代化”和这个比较起来都是浮云。

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可质疑的,对于一个种族来说,有什么比继续生存下去更重要呢?

既然一切为了交配,那么雄性的交配过程中,符合一个法则,即“柯立芝法则”,法则的来源典故自己去查,这个法则的结论就是“雄性总可以被新的雌性重新唤起。”通俗的说,就是雄性总和一个雌-配(-)会导致交配欲的减退,以至于影响族群的繁衍,那么新的雌性可以重新唤起雄性的交配欲。这样就解释了为什么男性总是在外面寻花问柳,因为这是雄性的生物本能决定的,和道德无关。

也许有的姑娘会问,那为什么只有男性有这么强的-,女性在这方面就含蓄的多呢?至少我们较少的听到女性-多个-的情况(少,不是没有)。这是个好问题。

归根结底,这是由男女在生殖过程中,巨大的不平等造成的。一个女人一生能有多少个子女?就算你从15岁开始生,到60岁收工,每年生一次,每次都双胞胎(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理论上你最多就90个孩子。但是男人一生能有多少子女?……理论上讲,是无数的。不取决于时间,取决于体力,你们懂的……所以女性在交配方面比较“矜持”主要是一种生物选择,因为交配一次的成本实在太高了(当然,安全套发明以后,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说明一个道理,文艺家所阐述的事实和感受,有时候有着深刻的科学依据和渊源。以上的某些观点,如果你感兴趣,可以看看马古利斯的著作,《神秘的舞蹈——人类性行为的起源》,书名可能不确切。

答案 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话太经典了,爱情迟早变亲情,迟早会习惯,迟早会平淡啊。

一言以蔽之,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

答案 4:

她说的是事实,作为一个男人我必须承认这一点。所谓的红与白只是象征,并不单指男人心里固定的某一个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可以是这一个,也可以是哪一个。只不过,男人娶回家的多半不是心里最爱的那一个,只是最合适的一个。

振宝娶了烟鹂就是如此,孟烟鹂最初的恬淡让他觉得没有负担,而王太太则不然,谈情绝佳,迎做妻子则不适合了。

红色炙热、奔放、诱惑,甚至带有毁灭性,对于生活平淡、老实诚恳的振宝来说,几与鸦片无异,红让他释放被压抑的欲望,只是欲望终归不是常态,生活需要常态。其实张用红在小说中代表了王太太这一类的男人生命中不可或缺、不能忘怀的诱惑,而并非是将王太太作为红的代表形象。反过来看,白色被选作婚姻的对象也就顺利成章了。这段朱砂痣和白饭粒的文字其实是说明男人如何在压抑和释放压抑之间徘徊。

小说在后来写的所谓振宝浪子回头,其实是振宝看到裁缝,觉察到女人也有女人的徘徊,很是疑心后宅起火,兼之自己也也纵情享乐过了,回归正常状态而已。

答案 5: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正如爱一个人和不爱一个人,爱的痛苦,不爱的也痛。

答案 6:

这句话对那些性格还不成熟淡定的人适用。

有一定阅历和思考能力的人,不屑与这种说法。

答案 7:

管你红还是白 都是男人的想法,作女人活出自己的样子就好,谁在乎男人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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